开具发票,除填写票面基本信息外,“备注栏”的填写也不能小觑,填写不当也会导致发票无效。
【提醒】开发票谁都懂,但1个细节处理不当会导致发票失效!
01
出口发票
合同号、贸易方式、结算方式、外币金额、汇率等可在备注中填写,如果票面开具的是CIF价则在备注栏注明FOB价。
02
建筑服务发票
纳税人自行开具或者税务机关代开增值税发票时,应在发票的备注栏注明建筑服务发生地县(市、区)名称及项目名称。
03
销售不动产发票
纳税人自行开具或者税务机关代开增值税发票时,应在发票“货物或应税劳务、服务名称”栏填写不动产名称及房屋产权证书号码(无房屋产权证书的可不填写),“单位”栏填写面积单位,备注栏注明不动产的详细地址。
04
出租不动产发票
纳税人自行开具或者税务机关代开增值税发票时,应在备注栏注明不动产的详细地址。
05
货运发票
应将起运地、到达地、车种车号以及运输货物信息等内容填写在发票备注栏中,如内容较多可另附清单。
06
单用途卡发票
销售方与售卡方不是同一个纳税人的,销售方在收到售卡方结算的销售款时,应向售卡方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并在备注栏注明“收到预付卡结算款”,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07
多用途卡发票
特约商户收到支付机构结算的销售款时,应向支付机构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并在备注栏注明“收到预付卡结算款”,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08
代收车船税发票
保险机构作为车船税扣缴义务人,在代收车船税并开具增值税发票时,应在增值税发票备注栏中注明代收车船税税款信息。具体包括:保险单号、税款所属期(详细至月)、代收车船税金额、滞纳金金额、金额合计等。该增值税发票可作为纳税人缴纳车船税及滞纳金的会计核算原始凭证。
来源:北京国税
答:需要看公司买的汽车的用途,若是买的汽车是用于工作,则进项税可以抵扣的;若是用于财税2016 36号文附件1第27条规定的不得抵扣范围,则是不得抵扣的。
依据财税2016 36号文附件1
第二十七条 下列项目的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一)用于简易计税方法计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购进货物、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服务、无形资产和不动产。其中涉及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不动产,仅指专用于上述项目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不包括其他权益性无形资产)、不动产。
纳税人的交际应酬消费属于个人消费。
(二)非正常损失的购进货物,以及相关的加工修理修配劳务和交通运输服务。
(三)非正常损失的在产品、产成品所耗用的购进货物(不包括固定资产)、加工修理修配劳务和交通运输服务。
(四)非正常损失的不动产,以及该不动产所耗用的购进货物、设计服务和建筑服务。
(五)非正常损失的不动产在建工程所耗用的购进货物、设计服务和建筑服务。
纳税人新建、改建、扩建、修缮、装饰不动产,均属于不动产在建工程。
(六)购进的旅客运输服务、贷款服务、餐饮服务、居民日常服务和娱乐服务。
我公司是小规模纳税人,企业所得税交的是地税,然后财务报表年报的时候我只填写利润表和资产负债表可以吗?现金流量表,存货的披露,短期投资的披露,固定资产的披露,利润分配表,应付职工薪酬明细表,应交税费明细表未填写可以吗?
答:地税的财务报表需要填写的是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对于其他表纳税人需要根据本企业的实际填表,有符合就填写,没有的就保存即可。
无形资产的摊销年限是几年呢?
答:一般无形资产的摊销年限是需要考虑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的,按照预计使用寿命和合同性权利或者其他法定权利期限的孰低原则确认。
发明专利的期限是20年,实用新型专利权和外观设计专利权的期限为10年。
1)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需要在预计使用寿命内进行摊销
2)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是不需要摊销的。
请问收到公司车辆保险费专用发票,备注栏有车船税660不开在票面金额里,但付款是包括这笔金额的,那收到发票分录怎么做?
答:收到保险费发票就可以作为车船税的入账凭证。
先计提借:税金及附加 贷:应交税费---应交车船税 实际交纳时 借:应交税费---应交车船税 贷:银存
2017年6月的申报期里,有个残保金,括号里怎么是苏州园区除外呢?
答:苏州园区的企业不交残保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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